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二OO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5月15日在四川省峨眉山市九里镇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待所会议室召开,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谢心敏先生主持。
    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5人,共持有和代表股份23,151.22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9.94%。其中:国有法人股授权代表1名,代表股份20,953.30万股,占出席大会股东及代表股份总数的90.51%;法人股东授权代表3名,代表股份2,193.49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表股份总数的9.47%;流通股股东11名,持有股份4.43万股,占出席大会股东及代表股份总数的0.02%。
    公司6名董事、5名监事和3名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一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与四川川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
    赞成票2,197.92万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万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万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因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又是四川川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构成关联股东,故在投票表决本项关联交易提案时,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本公司20,953.30万股国有法人股的授权代表按规定回避表决,由其余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和代表的2,197.92万股股份参加投票表决。
    (二)关于与四川川投峨眉新银江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
    赞成票23,148.73*#万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票0万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万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因公司副董事长谢心敏先生系四川川投峨眉新银江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构成关联股东,故在表决本项关联交易提案时,谢心敏先生本人所持2.49万股流通股按规定予以回避,由其余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和代表的23,148.73*#万股股份参加投票表决。
    以上两项关联交易详细情况于已3月29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刘荣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对各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董事会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以上文件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备股东查阅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三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