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证监函(2002)58号文,获悉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 2001 年度配股申请做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公司收到文件后,及时组织全体董事、 监事和高管人员认真学习和领会了文件 精神。
    经研究,公司决定不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公司将继续规范运作,积极推 动产业升级、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把公司的业绩做实,把公司做大、做强, 早日实 现全面向高新科技多元化产业转型的战略目标。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