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十二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现就股改进程公告如下:
    本公司已于2006年5月15日发布《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股票于当日停牌。由于股改方案尚处于有关部门审批之中,公司股票需要继续停牌。公司正抓紧时间做好相关工作,争取尽快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