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同意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公司董事会已委托保荐人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依据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进展情况,在近期公告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