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二OO四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于2005年3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大会于2005年4月21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小南街23号川投大厦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顺福先生主持本次大会。
    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人,共持有和代表股份 23,148.05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9.93%。其中:非流通股股东授权代表4名,代表股份23,146.78万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流通股股东 5名,持有股份 1.27万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公司9名董事、5名监事和3名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大会。
    本次大会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一表决通过了:
    (一)、二OO四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23,148.05万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非流通股赞成票23,146.78万股,占非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流通股赞成票1.27万股,占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二OO四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23,148.05万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非流通股赞成票23,146.78万股,占非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流通股赞成票1.27万股,占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二OO四年度财务决算及二OO五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赞成票23,148.05万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非流通股赞成票23,146.78万股,占非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流通股赞成票1.27万股,占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四)、2004年年度报告。(详细情况见公司3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200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04年年度报告全文)。
    赞成票23,148.05万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非流通股赞成票23,146.78万股,占非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流通股赞成票1.27万股,占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五)、关于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享有3亿元融资、投资权限的提案报告: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享有1.5亿元以内投资、融资、担保的权限已不适应公司的实际情况,故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享有3亿元以内投资、融资的权限。
    赞成票23,148.05万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非流通股赞成票23,146.78万股,占非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流通股赞成票1.27万股,占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六)、关于公司注册地址迁至成都市的提案报告:
    公司注册地址由四川省峨眉山市九里镇迁至四川省成都市,具体地址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办理。
    赞成票23,148.05万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非流通股赞成票23,146.78万股,占非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流通股赞成票1.27万股,占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七)、关于继续聘用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报告: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拟继续聘用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对公司的年报进行审计工作,聘用期限从2005年1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
    赞成票23,148.05万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非流通股赞成票23,146.78万股,占非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流通股赞成票1.27万股,占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八)、关于二OO四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案报告:
    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4年度实现利润总额6,986.52万元,净利润5,230.59万元。分别提取10%法定公积金598.25万元(含子公司),提取法定公益金299.12万元(含子公司),提取15%任意公积金782.85万元(含子公司),加上上年结转10,165.65万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3,716.00万元。
    1、以2004年末总股本386,208,4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0.25元(含税),总计派现金9,655,211.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2,750.48万元结转下年度。
    2、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赞成票23148.05万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非流通股赞成票23146.78万股,占非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流通股赞成票1.27万股,占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刘荣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董事会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以上文件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备股东查阅。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