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一年七月二十七日上午十一时,本公司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1998)川 执字第72-3号通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暂缓原定于本 月二十八日在上海国际商品拍卖公司进行的对本公司所持有的海通证券有限公司股 权的拍卖。具体拍卖时间见拍卖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将针对该 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并注意留意上海国际商品拍卖公司的拍卖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量具刃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一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