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诉我公司全额承担原成都量具刃具总厂为四川省博绅 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提供担保向四川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借款1400万元本息清偿责任 一案,1997年底,经最高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两级审理,判决由我公司 承担借款本息的清偿责任。(该事项已在公司1998、1999、2000年度报告及1998年 1月16日、2000年3月11日《上海证券报》上公司临时公告中予以披露)
    二00一年七月二十四日下午四时本公司接到上海国际商品拍卖公司书面通知( 附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书)。该公司称接受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将于 本月二十八日下午二时在上海金陵中路96号该公司二楼拍卖大厅公开拍卖本公司所 持有的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冻结的1203.6万股海通证券公司股权。但至今为止, 本公司仍未接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本次拍卖的任何信息。
    海通证券公司在国内证券业界颇受好评,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本公司该项股 权如被强制拍卖,极有可能会影响到公司本年度及今后年度的经济效益。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及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别提醒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量具刃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