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7年6月25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六届十七次董事会议,全体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对董事会议案发表了意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件:《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附件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