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量具刃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1年4月10 日在公司 本部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皖生女士主持,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0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鉴于陈新同志已辞去监事职务, 监事会提出了填补选举王令尔女士为职工 监事的预案;
    王令尔同志简历:王令尔,女,汉族,1954年2月出生,浙江省海宁人, 大专 文化,会计师职称,1972年4月参加工作。曾任原成都量具刃具总厂财务科长、 成 量集团公司双益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成量集团公司财务部长、成量集团公司双 益公司办公室主任。
    3、 关于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的审计报告中解释性说明事项, 监事会特作如下说明:
    在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诉成量股份、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四川省机械设 备进出口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98年3月23日以 1995 川高法经一初字11号民事判决书作出一审判决,由成量股份偿付成都量具刃具总厂 1989年2月14 日为进行硬质合金刀具技术改造向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贷入的日本“ 黑字还流”贷款,其中日元本息合计525368575日元,美元借款本息合计 4072619 .63美元,并承担诉讼保全费416418.50人民币元。成量股份于1998年4月8日就此案 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认为原成量总厂向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贷款承建的硬质 合金刀具扩建工程所形成的资产未进入成量股份公司,该项目形成的资产属于大型 国有企业原成量总厂的合法继承人成都成量集团公司。最高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已 将此案发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增加成都成量集团公司为本案被告,现正在 审理过程中。成都成量集团公司于二000年十二月十日出具《确认书》, 对原成量 总厂向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的此项借款进行了确认,并承诺将承担归还全部借款本 息的责任。
    
成都量具刃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