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06年11月20日为止,股价已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