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12日,本公司在广东东莞长安科技园会议室召开第六届二次监事会议,监事尹腾、骆平、张利明、王昌永、马志君到会。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腾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二○○五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
    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否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二○○五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乳源东阳光精箔有限委托加工原材料的议案》,认为:
    1、该项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原材料加工质量稳定、运输成本节约化的需要,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2、 该项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3、关联董事在审议本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了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此次交易涉及金额大于3000万元且大于公司净资产的5%,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等方面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2005年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和完善了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公司职务,无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
    2、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本年度公司未发生收购兼并和资产出售事项。
    4、关联交易公平、公正,遵守市场公允原则,未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公司利益的现象。
    特此公告
    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六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