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司第五届十五次董事会议批准,公司定于2004年11月28日上午9:00时在成都召开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4年11月28日上午9:00时准时开始,会期一天。
    (二)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上东大街53号新良大厦6楼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 《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稿);
    3、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上述第二项议案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要求,董事会提名张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刘卫丽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4、 《关于调整公司监事的议案》;
    根据张伟监事的申请,同意其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推举尹腾监事为监事会主席,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名马志君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
    5、 《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6、 《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7、 《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8、 《关于增加向乳源东阳光精箔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生产销售本期比去年有较大增长,原材料的采购也比预计有大幅增长,根据本公司2003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向乳源东阳光精箔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的议案》向乳源东阳光精箔有限公司采购的亲水箔基材已不能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保证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公司本年度拟在原供货协议的基础上追加向乳源东阳光精箔有限公司采购不低于5000吨,约1亿元人民币左右的原材料。供货价格及其他相关事宜与公司2003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鉴于本次交易方乳源东阳光精箔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深圳东阳光化成箔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控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与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存在非直系亲属关系,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http://www.sse.com.cn)所披露的公司相关信息。
    (四)参会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2、截止2004年11月15日下午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董事会邀请的法律顾问和其他人员;
    4、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五)登记方法:
    1、 法人股东:需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 个人股东:需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 股东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4、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5、 股权登记日:截止2004年11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6、 会议报到时间:2004年11月27日8:30-18:00
    2004年11月28日8:00-9:00;
    7、 会议报到地址:成都市上东大街53号新良大厦2410室。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2、联系部门: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3、邮编:610012
    4、联系人:王秀女士、徐兵先生、杨琳先生;
    5、联系电话:028-86739538
    6、联系传真:028-86739538
    
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女士/先生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