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次公告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5月28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新良大厦6楼会议室召开。共有12名公司股东(代理人)参加了会议,持有公司51648344股股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6.62%。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一.股东大会决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京平先生主持。参会股东(代理人)在先后听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后,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大会议案逐项进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1)、以同意票5164834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参会股东(代理人)所持(代理)表决股权的100%,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以同意票5164834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参会股东(代理人)所持(代理)表决股权的100%,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以同意票5164834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参会股东(代理人)所持(代理)表决股权的100%,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以同意票5164834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参会股东(代理人)所持(代理)表决股权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盈余公积及资本公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议案》。
    (5)、以同意票5164834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参会股东(代理人)所持(代理)表决股权的100%,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按《章程》规定以特别决议方式,以同意票18553641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968000股,同意票占参会股东(代理人)所持(代理)表决股权的95.04%,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乳源东阳光精箔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的议案》。(潜在大股东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系本议案关联方,按《章程》规定的回避程序,其所代为行使的32126703国有股表决权未参与本事项表决)。
    (7)、以同意票5164834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参会股东(代理人)所持(代理)表决股权的100%,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公司年报及摘要》。
    (8)、以同意票5164834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参会股东(代理人)所持(代理)表决股权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9)、按《章程》规定的特别决议方式,以同意票5164834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参会股东(代理人)所持(代理)表决股权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股东意见,将《公司章程》第一百零条内容修改为:董事会有权对投资运用资金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占公司净资产15%以内的同一或相关项目做出决定,并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10)、以同意票5164834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参会股东(代理人)所持(代理)表决股权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张高山先生辞去董事的议案》。
    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博合律师事务所徐斌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为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徐斌律师认为: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1.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00三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博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00三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