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次公告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的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据成都成量集团公司信息通报,其正在进行的对其所持本公司国有股权的转让工作有新的进展。
    按照国家关于“国家股每股转让价应该根据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收益率等因素合理确定,但不得低于近期每股净资产”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成都成量集团公司于2004年3月15日分别与国有股权受让方广东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公司、深圳市事必安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对〈股份转让协议书〉中股份转让价格进行再次调整的补充协议》。
    本次签署的协议对成都成量集团公司于2003年12月24日与国有股权受让方广东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公司、深圳市事必安投资有限公司分别签订的《关于对“〈股份转让协议书〉的价格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中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其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成都量具刃具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次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为2003年6月30日,经评估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1.49元,其对应的每股收益为0.05元,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经过友好协商,成都成量集团公司将其所持本公司国有股权的转让价格调整为1.93元/股,相对于2003年12月24日其与广东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公司、深圳市事必安投资有限公司分别签署的价格补充协议中所确定的1.65元/股,溢价17%,相对于本公司2003年中期每股净资产溢价29.5%。
    上述股权转让价格调整后,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受让32126703股的总价款为62004537元,较2003年12月24日签署的补充协议受让总价增加8995477元;深圳事必安投资有限公司受让14977691股的总价款为28906944元,较2003年12月24日签署的补充协议受让总价增加4193754元。
    股权转让价格调整后,所增加的转让价款部分,在本次签订协议经国家国资委批准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予以一次性支付。特此公告。
    
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