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文件对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现就本公司第三大 股东—上海复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法人股股权的转让事宜公告如下:
    一、上海复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01年10月16日同上海中泽国际贸易有限公 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经双方协商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11608542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5%),以每股转让价格为1.2元人民币(合计价格为13930250.40 元)全部 转让给上海中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二、此次股权转让过户后,上海中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将持本公司11608542 股 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成为本公司的第三大股东, 其所持股权性质为社会法人 股。
    三、此次股权转让过户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公司主要股东情况变 化如下:
1、本次股权转让过户前: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1)鞍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37111382 15.98
2)上海中科生命科学发展有限公司 34802408 14.99
3)上海复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1608542 5
2、股权转让过户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1)鞍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37111382 15.98
2)上海中科生命科学发展有限公司 34802408 14.99
3)上海中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1608542 5
    四、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关联法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动。
    本公司及子公司、关联法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权转让发生 之日前半年内(2001年4月16日至2001年10月16日),未发现买卖本公司流通股份的 行为。
    五、截止公告前, 本公司与上海中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产权关联关 系和其他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0月17日
    备查文件:股权转让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