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月3日,财政部就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与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共同收购重庆市财政局持有本公司国家股股权事宜做了《财政部关于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财企〔2002〕653号)。现将财政部批复内容摘要如下:
    鉴于西南药业公司8394.918万股国家股的转让工作尚未完成,同意将我部《财政部关于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财企〔2001〕843号)的有效期延长至2003年3月30日。
    此次股权转让报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收购事宜尚在办理之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1年修订本)》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本着分阶段披露的原则,对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