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1年3月2日接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关于西南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国家股股权委托管理的通知》渝化医司〖2001〗33号文,根据重庆市财政局、 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双方签订的《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股权转让协议》及重 庆市财政局、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三方签订的《西南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经重庆市财政局同意,从2001年2 月 23日起,将重庆市政府(渝府〖2001〗25号文)授权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持 有的本公司国家股股权全部委托太极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和经营,并代行股东权利。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关于本公司国家股股权转让事项,尚需国家财政部等有关 部门批准,本公司将根据相关事宜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