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听取公司董事会情况介绍以及向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基于我们个人的客观、独立判断,就公司提名增补李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该候选人的个人简历,通过工作实际情况,认为该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规定。
    2、推荐该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
    时德、程源伟、李豫湘、任红、杨胜利
    二OO六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