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将"大易制药"和"中医高科"的土地出让金转增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资本金的批复》(渝财企[2005]104号文)的规定,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大易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易制药)分布在渝北区龙溪街道面积为81,240平方米的土地应缴纳土地出让金52,312,426.00元。为支持企业发展和加强对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管理、明细企业资产的真实价值,重庆市财政局同意大易制药将此笔土地出让金缴纳给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极集团),作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对太极集团的投入,并相应增加对太极集团的国家资本金。
    特此公告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