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生产经营需要、补充正常用流动资金,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大易制药有限公司(我公司持有其96.68%的股权)于2004年12月1日同重庆市垫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了《抵押合同》,为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持有我公司43.01%的国有法人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太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我公司13.41%的国有法人股,且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已经将表决权全部委托其代为行使)短期借款6,000万元提供担保。该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白礼西
    注册资本:25,26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1号
    主要经营范围:主营中成药、西药、保健用品、医疗包装制品、医疗器械产销及原料药、中药材、药用包装进出口业务;兼营榨菜、泡菜及保健品食品的生产、销售、中草药种植、印制及包装制品生产、餐饮、旅馆、运输业。
    截至2004年12月31日,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3.82元、资产负债率为72.52%,持续经营能力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按照《抵押合同》要求,重庆大易制药有限公司用其房地产做抵押为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短期借款6,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04年12月1日至2005年12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为该担保负连带担保责任。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由于我公司对重庆大易制药有限公司的收购于2004年12月才基本完成,双方间的沟通还不够,加上办理该担保借款事项的相关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不熟悉,造成违规担保;其又未将有关资料报送我公司信息披露人员,故造成信息披露遗漏。公司已于2005年3月17日在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中对该事项进行了补充披露。
    公司已组织有关人员对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证券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学习,并协助重庆大易制药有限公司与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磋商,将尽快采取措施规范担保行为。公司今后将严格规范运作,避免相同事项的发生。
    五、备查文件
    1、《抵押合同》(垫江农信社2004年抵字第020号);
    2、《保证合同》(垫江农信社2004年保字第020号)。
    特此公告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五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