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2003年8月6日与哈尔滨建筑材料工业(集团)公司签定了《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其持有的哈尔滨天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600829)国家股计7,680万股,收购股份占天鹅股份总股本的29.8%。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此次股权转让出具了无异议函后,公司于2003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全文刊登了《哈尔滨天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2003年11月18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国资产权函[2003]378号文批复同意了此次股权转让行为。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条款的约定,《股权转让协议》生效还需天鹅股份重组报告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无异议函。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