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95年7月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1994年度分红方案,1994 年度税后利 润分配(母公司)如下:
    1、税后净利润10088.6万元;
    2、提取法定公积金1051.3万元;
    3、提取法定公益金1051.2万元;
    4、本次分配普通股红利3789.6万元;
    本年度未分配利润4196.5万元,加上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4468.6万元 , 合计 8665.1万元并入九五年度分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1994年度红利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
    二、股权登记和除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为1995年11月27日, 在上海证券中央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股东。
    2)、除息日为1995年11月28日。
    三、红利发放方法:社会公众股股东的红利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现金红利权”交易方式代理发放, 交易时间和代码由上海证券 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另行公告。
    
哈尔滨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