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03年11月4日在本公司30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郭?委托监事金乃晶代为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长李淑琦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经会议认真审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1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出售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的确定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为依据,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权益。
    2、本次交易的实施后,会对本公司短期的效益有一定的影响,但是从长远看,会为公司长远、健康发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间,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交易议案已经依法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和表决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三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