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3年4月15日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长李淑琦女士主持,经全体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
    1、依法运作情况:监事会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检查公司的计划、制度等有关管理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按制办事,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在行使职权时勤勉诚信,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财务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2002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该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02年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可信,监事会同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01年配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情况。
    4、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公司2001年度增资配股募集资金能够按照《招股说明书》承诺的投资项目陆续投入使用,其募集资金使用合理,有些项目进度滞后是受客观因素影响,期间公司未有将募集资金挪做他用的行为。
    5、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参股设立黑龙江宇华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壮大;收购中药三厂部分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没有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有利于科研中心及生物工程基地的顺利建设,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6、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进行的关于收购哈药集团中药三厂部分资产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