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01年4月16 日召开的 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经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0年实现净利润(合并报表)228, 063 ,414.38元。
    1、公司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3,436,876.61元。
    2、公司按10%提取法定公益金22,915,118.03元。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00,180,994.39元。公司以2000 年 末总股本45086035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67,629,053 .55元。经上述分配后,剩余利润132,551,940.84元,结转下一年度。
    二、分配对象
    2001年6月14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全体股东。
    三、具体实施办法
    1、股权登记日:2001年6月14日
    2、除息日:2001年6月15日
    3、红利发放日:2001年6月21日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5元
    5、每股税后红利金额:持有流通股的个人股股东,本公司按20% 的税率代扣个 人所得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每股0.12元; 持有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 税,实际发放红利为每股0.15元;国家股股东实际发放现金红利每股0.15元。
    6、年度发放:2000年度
    7、流通股股东红利领取办法:
    公司将流通股股东应分得的现金红利款总额划入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现金红利发放日前的第一个交易日将已办理指定交易 的股东的现金红利额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 已办理指 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其现金红利暂 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并经该公司确认后,可在办理指 定交易后的第二个工作日领取红利。
    8、国家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9、咨询办法:本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451-4604688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