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5月26日,《深圳商报》在第一版刊登了《45 种不合格药品被撤销批号 ──国家公布首季不合格药品名单,哈药六厂板蓝根名列其中》一篇报导。经核实,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查处2001年第一季度药品抽检中不合格药品的通 知》中,被撤销批号的板蓝根颗粒生产厂家为哈尔滨中药六厂,该厂与本公司及本 公司的控股股东无任何资产关系。本公司郑重声明:在本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 布的45种不合格药品中,未涉及本公司任何产品和生产厂家。该报道刊登后,已在 公司投资者及消费者群体中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本公司正在与作出失实报 导的有关媒体磋商解决的办法,并视事态发展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一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