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10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表决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向中国银行黑龙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申请三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用途:流动资金借款、国内信用证、国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授信期限:壹年;授信范围:本公司、各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二、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进一步做好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调整公司产品的合理布局,增加新的效益增长点,公司决定对经营范围进行增项,拟增加保健食品、日用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仅限分支机构)项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工商部门核准经营范围变更后,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三、关于申请直销业务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国家于2005年9月发布了《直销管理条例》,确定自2005年12月1日起开放国内保健食品、保洁用品、化装品、健康器材、小型橱柜等五大类商品的直销市场,为拓展营销方式,公司拟向国家正式提出申请直销许可,待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公司将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经营范围变更后,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四、关于召开200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㈠、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2005年11月22日(星期二)上午9时在公司本部3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㈡、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审议关于申请开展直销业务的议案。
    ㈢、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5年11月14日(星期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㈣、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31号,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证券部(702室)。
    3、登记时间:2005年11月18日(星期五)9:00--17:00
    ㈤、其他事项: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