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决定于6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关于将南方证券清算组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核的议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2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否决了此项议案。
    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证券”)清算组日前致函本公司称,南方证券于2005年4月29日被行政关闭后,南方证券清算组对外代表南方证券行使公司权利,并负责南方证券的清算工作。南方证券清算组作为持有我公司表决权总数5%以上的股东,提出了《关于要求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2004年利润分配的提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南方证券违反《证券法》有关规定以及存在股东权纠纷的诉讼事项,在公司控股股东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对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法性,以及以该部分股票参与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的合法权利提出质疑,且法院对上述争议没有正式判决的情况下,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表决将会存在严重的争议,甚至无法形成有效的决议。因此,为了维持上市公司稳定,从审慎的角度出发,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将此项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