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28日,本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哈药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哈药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哈尔滨市国资委")在已于2004年12月14日与中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美国华平投资集团、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各方共同签订的《重组增资协议》的基础上,对原有协议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与中信资本冰岛投资有限公司、华平冰岛投资有限公司、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和哈药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年1月26日签署了《关于哈药集团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并于同日与中信资本冰岛投资有限公司、华平冰岛投资有限公司、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哈药集团有限公司之合资经营合同》、《关于哈药集团有限公司之合资章程》。
    上述所签署的文件中所涉及到的哈药集团有限公司重组增资中的投资人、出资比例和注册资金等与2004年12月14日签署的协议没有实质性变化,其中中信资本冰岛投资有限公司、华平冰岛投资有限公司系中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美国华平投资集团按照国际惯例为本次重组增资而设立的公司。上述协议及相关文件尚需报经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