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二00四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04年3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同意公司退出投资上海浦东滨江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鉴于上海浦东滨江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由市、区政府相关部门确定为实施浦东新区黄浦江沿岸土地开发和公共环境建设的主体,依照《上海市黄浦江两岸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拟对该公司的原股东方进行重组,公司同意退出参与投资上海浦东滨江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收回投资折合人民币2500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