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特别会议于 1994年10月24日在上海国际贵都大饭店顺治厅召开。王安德董事长因故未出席会议, 委托郑尚武董事主持会议。董事(以姓氏笔划为序)何以平、张哲、汪雅谷、郑尚 武出席,王安德董事长委托郑尚武对会议决定表决,董事任连友因故未出席会议, 全权委托徐幼松出席并对会议决定表决。监事会成员张耀伦、沈伯根、朱蔚列席了 会议。
    本次会议就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发行B 股并修订公司章程进行了审议并听取了 有关公司减资的情况报告。会议决议如下:
    1、决定对公司1994年6月30日之前的未分配利润予以分配。国家股按公司1992 年5月29日招股说明书的承诺,以4.5亿元的股本基数参与分配,故本次参与分配的 股本总额为5.43亿元,每十股分配现金红利3.50元。
    2、决定公司于今年适当时间发行B股,原则同意经过修订的公司章程。
    以上决议经上述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有关利润分配方案和公司章程 (修订稿)将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