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2年9月16日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保险)签署了B1-1、B1-4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地块概况:B1-1、B1-4地块面积约27667平方米(其中:B1-1约为18550.5平方米,B1-4地块约为9116.5平方米),地块位于银城北路以南,东园路以西,土地规划用途为商业金融业用地,建筑面积密度:B1-1地块不大于1.40倍,B1-4地块不大于7.02倍,地上部分总建筑面积不超过90000平方米。
    2、合同主要内容。本公司将于2002年9月25日以前向平安保险交付上述地块;依照合同约定,平安保险向本公司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人民币447,120000元,2002年9月30日前支付转让金的50%,即人民币223,560000元,余款人民币223,560000元应在本公司向平安保险正式交付地块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3、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本合同的签署是公司2002年度经营工作取得的重大成果,由于合同款项支付期限较短,在地块转让获得收入中扣除土地开发成本后,本公司预计会对公司第三季度和本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预计本年度利润会比去年同期增加50%以上。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