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7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以书面议案会签的方式举行,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组建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的议案
    分公司主要从事公司开发地块内的房地产开发配套事宜,为非独立法人,隶属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审议通过《关于组建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的议案
    分公司主要从事公司开发区的市政配套事宜,为非独立法人,隶属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3、审议通过《关于组建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城建分公司》的议案
    分公司主要从事公司开发区的城建动迁和配套开发事宜,为非独立法人,隶属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