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1996年 11月15日在上海召开,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1996年度中期分红的报告》,建议用1996 年度中期税后利润按 10:4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送股,提请199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报告》,提请199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三、决定在1996年12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199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