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与上海市陆家嘴贸易区开发公司(开发公司)签订的一份土地使用权转让 初步协议,公司于1996年4月15日同开发公司订立正式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受让 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内塘东小区共计561677平方米的土地,土地按原有条件提供,转 让金合计为人民币294543510元, 此转让金将在开发公司对本公司的应付款项中全 额抵扣。
    公司此次受让的塘东小区土地,连同已于1995年受让于开发公司的陆家嘴中心 地区N3地块和桃林小区(局部)土地,公司共新增开发用地740689平方米,转让金 总额共计人民币460458385元,所有转让金均在开发公司对本公司应付款项中抵扣。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