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 定于1995年4月28日(星期五)召开公司1994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会议时间和地点 在会议登记期间通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会议内容
    1、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及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建议一九九四年下半年 度未分配利润以红利形式向全体股东派发,即A股每10股派发红利3.90元(含税); B股按其资金实际到位天数参与分配,每10股派发红利0.90元, 并按国家外汇管理 局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折算美元派发)。
    4、修改《公司章程》
    5、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事项
    二、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
    2、1995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在册,拥有本公司股票20000 股以上 的(含20000股)股东或其代表。凡持股不足20000股的股东,可按持股满20000 股 自行协商产生一名代表出席。
    三、会议登记办法
    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股东凭股东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委托他人出席请同时 备妥授权委托书及代表人身份证明)于1995年4月25日至26日上午10:00至下午4:00 前往公司股东大会秘书处办理登记。股东大会秘书处亦同时受理信函及传真登记, 烦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会议期间,食宿交通自理。
    四、股东大会秘书处联系办法
    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981号
    邮编:200135
    电话:86-21-8878888转268分机
    传真:86-21-8877100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五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