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申请公司A股股票自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 (2005年12月1日) 次日起停牌。若公司股改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A股股票在股改方案实施后复牌;若股改方案未获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A股股票于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次日复牌。
    公司于2005年1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有关要求,现发布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公司定于2005年12月8 日(星期四)上午10时召开现场相关股东会议,地点为浦东新舞台(浦东大道143号)。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2月6日、2005年12月7日、2005年12月8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权登记日:2005年12 月1 日
    4、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流通股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相关股东会的方式:公司A股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
    6、出席会议对象
    (1) 截止2005年12月1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保荐代表人和见证律师。
    7、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8、提示公告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相关股东会议提示公告,两次公告时间分别为2005年11月25日和12月2日。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A股股票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 (2005年12月1日) 次日起停牌。若公司股改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公司A股股票在股改方案实施后复牌;若股改方案未获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公司A股股票于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次日复牌。
    二、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A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董事会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流通股A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A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2005年11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征集股权分置改革投票委托权的函》。
    公司股东A股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A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果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 不论流通股A股股东是否出席相关股东会议或是否赞成股权分置改革,均须无条件接受相关股东会议的决议。
    三、现场相关股东会议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05年12月2日,2005年12月5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逾期不予受理。
    2、登记方式:
    自然人A股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票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票帐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登记及通讯地点:上海市浦东大道981号
    通讯地址:上海浦东大道981号
    上海陆家嘴股份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0135
    传真:021-58406735
    4、注意事项: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5、联系人:毕海琳
    联系电话:021-58763783、021-58781066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程序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A股股东可以通过该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1、使用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05年12月6日、2005年12月7日、2005年12月8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代码:738663;投票简称:陆家投票。
    3、股东投票操作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会议议案的序号,1.00元代表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以1.00元的价格申报,如下表:
议案 对应申报价格 《陆家嘴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元
    (3)、“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陆家嘴”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663 买入 1元 1股
    股权登记日持有“陆家嘴”A股的沪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663 买入 1元 2股
    4、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五、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1. 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2005年12月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 征集时间:2005年12月2日至2005年12月7日
    3. 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已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2005年1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征集股权分置改革投票委托权的函》。
    六、其它事项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1月2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本人)出席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