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4年10月28日在天津召开,会议由杨小明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6人,瞿承康、汪雅谷董事分别委托杨小明、钱稼宏董事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人选组成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人选及主任委员如下:
    委员人选5名:杨小明、瞿承康、姚锡棠、黄锡熊、陆启耀
    主任委员:姚锡棠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选及主任委员如下:
    委员人选5名:杨小明、瞿承康、姚锡棠、黄锡熊、陆启耀
    主任委员:黄锡熊
    三、关于成立天津项目公司的议案;
    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投资9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9%,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投资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该公司主要负责天津小伙巷地块的项目开发,
    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投资等。原公司三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天津分公司组建议案不再实施。
    四、关于撤销建设、市政、城建和房产四个分公司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扁平化管理的需要及国家动迁政策的变化,上述四个公司原担负的城建拆迁、市政建设和房产开发配套职能由本公司专业职能部门相应承担。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