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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04年5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朱国兴董事因公外出未能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提议,公司同意续聘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香港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公司二00四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
    二、关于召开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2004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公司决定于2004年6月28日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审议事项提交如下:
    (一)、股东大会提案
    1、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有关事项
    1、会议时间:2004年6月28日(星期一)上午9:30
    2、会议地点:浦东新舞台(浦东大道143号,主要交通路线有隧道五线、隧道六线、隧道八线、隧道九线,81路,85路公交车等。)
    3、会议出席对象:
    (1)2004年6月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和2004年6月10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 B股股东( B股最后交易日为6月7日)或其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会议登记办法:
    (1)社会公众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办理登记;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同时持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境外或外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来信或传真应提供具体清晰的股东帐号和身份证复印件及通讯所需具体联系方法)。
    (2)法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法人代表委托书和代理身份证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2004年6月16日9:00-16:00
    (4)登记地点:浦东源深体育中心(地址:张杨路1458号)
    交通:589、621、626、630、783路公交车
    5、会议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不发礼品,与会人士食宿自理。
    (2)股东大会秘书处联系办法: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981号
    邮编:200135
    电话:(8621)58878888-529
    传真:(8621)58873688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5月28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出席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题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