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于2002年4月25 日 上午9:0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德旺先生主持。 全体董事出 席或委托代表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均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第一季度报告;
    2、 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经营范围;
    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生产汽车安 全玻璃、装饰玻璃和其它工业技术玻璃及玻璃安装,售后服务。生产及销售玻璃塑 胶包边总成、塑料、橡胶制品。统一协调管理集团内各成员公司的经营活动和代购 代销成员公司的原辅材料和产品。协助所属企业招聘人员并提供技术培训及咨询等 有关业务。”现修改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生产汽车安全玻 璃、装饰玻璃和其它工业技术玻璃及玻璃安装,售后服务。生产及销售玻璃塑胶包 边总成、塑料、橡胶制品。包装木料加工。统一协调管理集团内各成员公司的经营 活动和代购代销成员公司的原辅材料和产品。协助所属企业招聘人员并提供技术培 训及咨询等有关业务。
    3、 审议通过为全资子公司福耀集团长春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长春经济技 术开发区支行1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审议通过为全资子公司福耀集团长春有 限公司在交通银行长春分行5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4、 审议通过为子公司福耀玻璃集团重庆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重庆分行大坪支 行4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5、 审议通过向中国工商银行福清市支行申请3.2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