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谨定于1994年12月29日(星期四)上午9:30 在福州温泉大饭店召开第 七次股东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题
    1、审议B股发行进展议案
    2、审议公司股权及业务重组议案
    3、审议公司章程修改议案
    二、出席会议资格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1994年12月2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时, 持有本公司股票壹万股以上 (含壹万股)的股东,所持投票不足壹万股的股东,可授权有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 或按壹万股自行组合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三、会议登记手续
    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于1994年12月22日--28日上午8:00-11:30,下午 2:00-5:0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码卡(如接受委托则须同时持有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代码卡复印件)到本公司办理出席会议手续,亦可传真或函寄 上述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委托本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温泉大饭店会议室
    会议时间1994年12月29日上午9:30-11:00
    五、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福侨大厦八楼
    电话:0591-7576141
    传真:0591-7576140
    邮编:350013
    联系人:石敏 林伟明
    注:参加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福建省耀华玻璃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