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于1996年3月11日上午8: 30在福州市福侨大厦8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根据公司股东香港三益发展有限公司、 香港鸿侨海外有限公司改派董事的 请求,同意改选法国圣戈班工业集团Mr.Eric d'HAUTE-FEUILLE (平板玻璃集团公 司总裁)、Mr.Jacques ASCHENBROICH(安全玻璃公司总裁)、Mr.Michel HUE(圣 戈班工业集团驻华代表处总代表)、Mr.Jose-Luis REMIREZ(安全玻璃公司财务总 监)为董事,并同意由上述两公司推荐两位人员出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增选陆洁 女士为董事,同意接受孙奚、陈宗林、杨永全、曹芳、曹晖五位董事辞去本公司董 事职务的请求。经改组后的董事局主席王宝光先生、副主席Mr.Michel HUE、 首席 执行董事曹德旺先生。
    2、批准了1995年财务决算报告,199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讨论通过 1995 年财务决算报告和利润分配预案。 1995 年财政年度完成销售 23014.35万元,净利润4695.71万元,提取公积金(10%)469.57万元,公益金(5%) 234.29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307.57万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298.92万元,决 定向股东分配现金0.27(含税)/股。
    3、 同意福耀集团公司参与法国圣戈班工业集团公司在上海组建挤边玻璃厂, 受让该项目圣戈班工业集团公司49%的股份,投送额为180-200万美元。
    4、为优化业务组合,董事局决定将安装于福耀公司一台DBIII钢化炉移装于福 耀集团子公司万达公司,搬迁工作将于适当时候进行,设备与辅助设备按帐面净值 从福耀公司帐面移于万达。
    5、制定集团公司1996年度预算报告。
    以上决议提请第九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会议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一九九六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