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第八次董事会于2003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长鲍玉桐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委托副董事长张瑞林先生主持会议并代为表决;副董事长赵炳弟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赵学新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须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02年度经营情况报告》;
    该项议案须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项议案须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良好合作关系,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3年审计机构。另需说明:2002年度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总额为60万元,即2001年度审计费用60万元,公司不承担其差旅费等其他费用。
    该项议案须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25,597,189.47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0,828,362.03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未分配利润为14,768,827.44元;弥补亏损后的未分配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476,882.74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738,441.37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2,553,503.33元。
    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中预计的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为2002年利润分配一次,但由于2002年公司受投资收益大幅下滑的影响,利润总额低于去年的50%,剩余未分配利润不多,故董事会决定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利润不分配,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该项议案须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02年年度报告》和《200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项议案须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八、审议通过《关于王海威辞去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同意王海威先生因工作变动需要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对王海威先生担任副总经理期间尽职勤勉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其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续签〈房屋租赁合同〉及〈土地租赁协议〉的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