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第四次董事会于2002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独立董事刘丹萍女士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郜卓先生代为表决。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赵炳弟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副董事长杨存书先生由于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副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会一致选举赵炳弟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二、审议通过《200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签署朗讯光缆合资合同、章程修改的法律文件的议案》
    北京朗讯科技光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讯光缆”,英文简称”BFOC”)是公司参股公司之一(持有20%股权),外方股东朗讯(中国)有限公司已将其持有的朗讯光缆67.65%的股权,转让给朗讯毛里求斯有限公司,现美国康宁公司已经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康宁国际完成了对朗讯毛里求斯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收购,并将其更名为康宁毛里求斯有限公司。因此,现在朗讯光缆的外方股东已实际变更为康宁毛里求斯有限公司。
    为保证公司的利益和确保朗讯光缆的继续正常运营,公司及其他中方股东同意与康宁公司签署《关于康宁收购朗讯在BFOC中相关股权的协议》和朗讯光缆的《合资经营合同》、《章程》的修正案。董事会现授权董事长鲍玉桐先生签署上述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