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八次会议经研究讨论,对1994年度利润分 配通过如下预案:
    北京天龙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实现税后利润2542 万元,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54.2万元,任意盈余公积金254.20万元,公益金508.40万元, 本年度可分配利润 为1525.20万元。鉴于天津印刷材料基地及天龙大厦的建设需要, 同时为保证公司 发展后劲,为股东创造更大回报,决定将1994年可分配利润转入下年分配。
    以上预案尚需1994年度股东大会讨论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天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