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第九次监事会于 2001年8 月1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2001年中期报告》及《中期报告摘要》;
    二、《2001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三、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因工作需要,王志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监事职务;同时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姚彩苹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职务;
    四、《监事会议事规则》;
    五、监事会对公司2001年度上半年的运作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现就有关情况 独立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在管理 运作方面遵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进行,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进一 步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保证了公司的依法规范运作。
    2.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均无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3.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有关变更会计政策的程序合法、依据 充分。
    4、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公允,程序完备, 不存在损害公司 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5、董事会关于公司2000 年度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内相关事项解决情况 的说明详细准确,反映了董事会和公司经营管理层为解决或有负债问题而付出的努 力和取得的成效。
    特此公告!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8月13日
    附:个人简历
    姚彩苹,女,46岁,大学学历;曾任国营738厂宣传部、组织部、 纪检监察部 干事;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制电路板分公司党支部书记;北京兆 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交换设备制造分公司党支部书记;现任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