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于2001年5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 公司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与会董事经研究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特公告如下:
    一、因工作变动原因,同意王剑飞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王剑飞先生在本公司供职期间尽职勤勉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并对其在公司发展和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二、同意聘任姚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并根据赵学新总经理的提名,同意 聘任姚诚先生兼任公司副总经理。
    三、根据赵学新总经理的提名,同意聘任荣春梅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5月23日
    附:个人简历:
    姚诚:男,39岁,律师。毕业于复旦大学。曾在北京市机械工业管理局工作, 在1995年合伙创办了北京逢时律师事务所并从事律师工作。现任北京兆维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其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荣春梅:女,31岁,高级会计师。毕业于北京财贸学院。曾任北京兆维电子(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审计处处长助理,现任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助理。其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