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天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01年3月2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公司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对无保留有解释段说明审计报告的意见》;
    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有解释段说明的审计报告,涉及了或有负 债和部分或有负债的诉讼事项,董事会已就上述事项在《年度报告》重要事项中作 了披露和说明,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其的解释,并督促董事会对审计报告说明中所 涉及事项进一步解决。
    3、《关于变更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荣春梅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推荐王志华先生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天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3月29日
    附:个人简历
    王志华,男,195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先后担任国营七三八厂 厂长助理、副厂长,北京爱立信通信公司副总裁;现任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副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