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天龙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六年度股东大会于1997年5月27 日在中国棋院 四楼会议室召开, 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符敬群先生主持, 到会股东 23 名代表 49312790股,占公司总股本111348744股的44.29%, 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大会审议表决,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北京市天龙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工作总结和1997年工作安排意 见的报告》;
    二、审议通过《北京市天龙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北京市天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996年财务决算和1997年财务预 算的报告》;
    四、审议通过《北京市天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99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报告》。
     1996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3559903.21元,加上1995年未分配利润11986760.37 元,可分配利润为35546663.58元,本年度提取10%法定公积金2355990.32元,提取 5%法定公益金1177995.17元,提取10%任意公积金2355990.32元, 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29656687.77元,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 缓解公司目前面临的流动资金紧缺 的问题,经股东大会表决,决定暂不进行股利分配。
    
北京市天龙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