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日前接获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兆维集团")转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稿》,兆维集团被冻结的本公司48587432股国有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9.09%),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解冻。
    特此公告。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3月15日